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四减一增以提升”行动相关要求,现将教务处已(拟)下放学院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教务处已(拟)下放学院事项清单
教务处
2024年11月19
教务处已(拟)下放学院事项清单
一、已下放事项
学生缓考申请。考试之前,由考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及相关请假资料,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试的人员进行审核,同意之后,考生即可完成办理缓考,该课程成绩显示为“缓考”同时完成成绩同步。
监考工作量的统计。根据考试安排,监考学院依据教务管理系统学院监考数量统计表,完成学院监考工作量的统计。
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评选。
教学质量优秀奖励津贴评选。
实习基地建设与实习组织实施。
兰州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推荐。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修改。
注:已下放事项请严格执行。
二、拟下放事项
1.已毕业学生的学历、学位证明,在读学生的学籍证明,由教务处负责开发功能,维护后台数据,学生可直接登录教务系统下载使用。
2.本科学生年级专业排名的证明、绩点计算办法的证明、五级制与百分制的当量证明,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下载使用。
注:系统正在开发中,完成后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