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根据《兰州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转出学院审核同意,转入学院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报教务处审核,拟同意贺建强等51名同学的转专业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4日-9月6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联系以下部门反映情况:
学校纪委、监察处 联系电话:2973737 2976383
教务处 联系电话:2975127 2973747
兰州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4日
附件:
附件 2016级转专业学生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