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兰理工教字[2017]第068号的精神,决定对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和中期检查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动员、任务书编写统一规范、学生开题、教学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解决落实等情况。
2.选题。题目难易程度,设计(论文)内容与生产、科研、社会实际结合的程度,工作量大小情况,选题审核情况。
3.教师指导。指导教师工作态度、指导方法与质量情况,指导与答疑时间是否充足、有保证,是否检查、督促学生的工作进度,是否检查学生设计(论文)质量、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是否对学生严格考勤。
4.学生。学生的学风、工作进度、设计(论文)质量情况,进度及进展情况与任务书确定的进度是否接近,是否能按期完成设计(论文)任务。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根据检查内容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和中期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表”(见附件1),学院也可自行设计表格内容填写整改落实情况,由学院留存。
2.学校检查
学校组织校级检查专家深入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现场进行随机抽查,并抽查学院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前期自查时间节点为4月13日,中期自查时间不限。
2.学校检查:学校随机抽查时间为第8周至第13周。
二、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
为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发生,学校将对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毕业设计(论文)问卷调查
第15周至第16周,学校将组织2018届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情况及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意见和要求。
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查
第16周,学校将组织校级检查专家和教务处工作人员到答辩现场随机旁听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须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和各环节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与改进,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2.各学院须填写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见附件2)和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安排表(见附件3),并于4月11日前上报教务处。
兰州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