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年春季学期期中评教从5月14日(星期一)开始,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本院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评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生范围
凡所选课程(除创新课程)在第12周(含第十二周)之前结课的本科学生,均应参加评教。
二、评教地址
进入兰州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www.lut.cn),点击教务管理,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入口界面(四个入口任选一个。有时系统不稳定,入口会显示你已评价过,请尝试其他入口)。
学生可在任何可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上进行。
三、基本要求
1、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任课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2、各学院要对评教目的、意义进行大力宣传,并组织、督促学生按时参加评教,引导学生客观公正评教。
3、学生进入评教系统后,应先阅读评教注意事项和评敎指标体系。评教分为5个等级,A、B、C、D、E,每位参评同学都应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须由本人对自己的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做出评价,不得由他人代评。
四、其它
评教中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219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975711。
忘记密码的学生请持学生卡或身份证到教务处办理查询工作。
兰州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