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兰州理工大学教学检查实施办法

作者:admin&nbsp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0-10

一、检查目的

1.教学计划是学院教学法规性文件,教学检查可以发现教学计划存在的问题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系统地调整与完善,以确保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实现;

2.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工作中继环节,进行教学检查不仅要注意工作结果,更要重视教学的全过程,及时发现每个教学阶段和各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节和修正,克服和纠正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随意性,以保证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

3.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检查目的,是在于发现问题,改进教学工作,进行自我完善,提高教学质量;

4.对学生学习情况的检查,以树立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

二、检查内容

1.检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

2.检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备课、讲课、教书育人、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及教师授课手册填写情况;

3.检查各门课程的衔接与教学日历执行情况;

4.检查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实验、上机、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落实情况与执行情况;

5.检查学生学习纪律与学习情况。

三、检查方式

1. 学期初的检查。由校、学院(部)主管教学工作领导及主管职能部门参加,共同对任课教师的备课、教案、教学进度安排、教改设想等情况,教室与实习场所安排等情况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经常性教学检查。各学院(部)、系和教务处应对教学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取措施,协调解决。

3.期中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各门课程或教学环节在进行过程中的情况,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情况,学生学习情况,教学工作中教学事故发生情况。

4.期末、年末与毕业前的综合检查。期末或年末各学院(部)、系和教师,应对本学期教学情况、教学效果进行检查与总结,尤其通过对考试(或考查)成绩的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教学和提高教学水平的措施和办法。毕业前应对教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调查研究,从整体上提出修订教学计划意见,以及改进教学工作的办法与措施。

四、教学检查的实施

1.为了发挥教学检查诊断功能作用,做到教学检查经常化、制度化,要坚持执行以下几个制度:

(l)领导干部听课制;

(2)教学督导制度;

(3)学生评教制度;

(4)专项评估检查制度;

(5)信息反馈制度。

2.全员性的检查,即对每位教师进行检查,如检查教案、检查作业批改情况、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的反映等,科学地做出教学动态分析、类型分析和工作状况分析。

3.全方位的教学检查,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教学专项工作等各方面进行检查,使教学检查形成有机的整体,全方位反映教学工作的真实状况。

4.全过程的教学检查,从教学工作的开始,到教学工作的结束,对各教学环节的全过程的检查,使教学工作始终保持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

5. 全局性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检查,学院领导、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人人明确自己对教学质量应负有的责任,从自己工作(如政治思想、后勤服务、教学管理)职责出发,积极参与教学检查,形成提高教学质量人人有责的风气。

五、教学检查的方法

按照自查为主,抽查为辅;学院(部)为主,学校为辅;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教学检查工作。

六、教学检查的组织

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教学检查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部)在主管教学工作院长(主任)领导下,成立教学检查小组负责本部门工作。

七、其它

1.各学院(部)、系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情况,制订出教学检查制度,并报教务处备案。

2.在学校对教学检查无特殊要求时,各学院(部)、系要于每学期初做出各自的学期教学检查安排意见,并及时将各阶段教学检查结果送报教务处。

3.在教学检查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交流经验,以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