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优化创新课程设置,学校决定对全校创新课程进行全面梳理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现有课程的梳理
各课程归口学院、课程负责教师对目前现有创新课程的开课情况进行梳理,对不符合当前教学实际或者已无法开出的课程应停止开设,并从课程库中删除;对课程名称、教学内容大纲等内容有调整的,应重新填写《兰州理工大学创新课程申报表》,并报教务处备案。
2.需要新增的课程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一批创新课程,新增课程必须是培养方案之外的课程,且主讲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新增课程采取学院立项建设,学校备案的方式进行,新增课程需填写《兰州理工大学创新课程申报表》报教务处备案。
3月20日前,各学院将《创新课程开设情况反馈表》(附件1)、需要调整和新增课程的《兰州理工大学创新课程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8号楼204),同时发送相应电子版至OA赵忠兴处。
教务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