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6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nbsp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5-25

各学院(部):

为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机制,推进教学创新,引导和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展开探索研究,形成一批有一定深度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选题指南

本次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1.一般项目:即面向教学过程的研究项目,按照“面向教学过程、关注教学实践、强调教学效果,突出成果 实践性应用性效益性的原则,主要针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资源建设及实践教学改革等问题开展短期研究,集中解决一个突出问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名称自拟。

2.重点项目:本年度重点项目分工程教育认证研究专项、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其他重点专项三个类别,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题目自拟。

1工程教育认证研究专项。旨在进一步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宣贯工程教育认证理念,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围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开展有益探索实践,为学校深入推进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参考项目名称如下(项目名称也可自拟):

***专业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探索与实践;

面向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教学模式改革;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背景下***专业培养模式探索与思考

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导向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导向的***专业建设研究

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专业建设改革

工程教育认证制度背景下***实践教学体系改革

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优化

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导向的***专业课程体系研究与实践

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与内容优化

(2)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旨在配合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我校的不断深化,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围绕如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实践教学改革、推进协同育人机制、优化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等有效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课题进行研究和实践,参考项目名称如下(项目名称也可自拟):

地方工科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基于创新创业导向的***专业教学模式改革

关于***专业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创新创业教育背景下***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与研究

***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基于科技竞赛活动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依托大学生创新课程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

基于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的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研究——以***专业为例

关于改进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的研究与实践;

(3)其他重点专项。除以上两个重点专项以外,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与改革、团队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和突出优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引领与示范效应的重点项目。题目自拟。

二、组织形式与要求

1.一般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项目管理和结题均由各学负责组织实施,立项结果报教务处备案。一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教学经验

2.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各学院申报数量一般不超过3项。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教学基层组织负责人,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教学研究能力、教学经验,对学院总体发展与建设有较深入的了解。

3.项目组成员职称、专业结构合理,人数适中,分工明确、科学。

4.项目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8人。

5.尚未结题或近两年被撤销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教研项目。

三、经费保障

建设经费由各学院根据各自实际和学校下达的教学专项经费情况予以保障,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区别对待,具体金额自定。(可参照学校往年对教研项目资助标准)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请各学院将“2016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和所有项目的“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并通过OA发送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至赵忠兴。联系电话:2973740。

 

兰州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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