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admin&nbsp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6-19

各学院(部):

为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机制,推进教学创新,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力求教学研究有所创新和突破,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重点项目:主要针对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与改革、团队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学院办学特色凝练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通过研究探索切实有效的专业建设机制,形成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学院办学特色,形成引领与示范效应,优先考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重点项目由学院推荐,原则上由基层组织负责人牵头进行申报,每个学院(部)限报1项,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名称自拟。

2.一般项目:本次一般项目教研项目须围绕“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为主题展开。翻转课堂是指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时间,将学习的决定权从教师转移给学生,充分发挥学生学习自主性和教师引导作用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学校鼓励教师围绕该模式开展有益探索和实践,不断推进学校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由学院推荐,仅限承担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教学任务的教师申报,每个学院(部)限报2项,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名称自拟。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教学基层组织负责人,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教学研究能力、教学经验,对学院总体发展与建设有较深入的了解。一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教学经验,学校优先资助2013、2014年获得学校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

2.对申报立项的一般项目,学院应承诺按学校立项资助经费1∶1的比例予以配套资助。

3.项目组成员职称、专业结构合理,人数适中,分工明确、科学。

4.项目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8人。

5.尚未结题或近两年被撤销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教研项目。

四、申报要求

1.拟申报的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方案和预期成果。

2.项目申请人要有较好的研究基础,与以往研究内容基本相同的不得再次立项。

3.重点项目结题时须递交不少于5000字的成果总结报告,并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与本研究课题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

4.一般项目必须在15秋季学期或16春季学期课程中试点实践、结束后以召开研讨会、讲座或成果发布与推广会议的形式结题,同时提交不少于4000字的成果总结报告。

五、申报时间及程序

1.此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重点项目每个学院(部)各限报1项,一般项目每个学院(部)限报2项。各学院申报的项目应经过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择优推荐,汇总排序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6日。7月6日18:00前,请学院将“2015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和所有项目的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并通过OA发送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至赵忠兴。

 

兰州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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