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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导师制探索教育教学新路径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0-12

   兰州理工大学2012级法学院本科毕业生张颖,谈起她的大学四年,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自己所在的“爱与智慧之快乐学园”,在这个学园里,她撰写的《兰州鼓子保护与传承调查报告》获得首届全国“互联网+时代的法科生创新创业”学术论文优秀奖。这个取名来源于柏拉图学园的组织,几年来,在导师穆永强的带领下,引导同学们树立理想、阅读经典、关注社会,并最终有了一定的学术成果。

   “爱与智慧之快乐学园”是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一个缩影。从2009年的初次试水,到2013年的完善规范,近十年的时间,本科生导师制已经成为改善法学本科教育与社会需求矛盾,连接教师和学生、法学本科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法律逻辑训练和法律职业训练的关键抓手,在本科教学中探索出了一条强有力的新路子。

   全员参与 全面育人

   法学院针对本科学生招生规模小、双师型教师占比高、专职教师教学与研究并重的特点,实施本科生导师的全面覆盖,“每一名专任教师都要做本科生的导师,每一名本科生都要有导师指导”,本科生导师应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责任心强。此外,本科生导师应和学生采双向选择的办法,每个导师每年级最多指导5名学生,优秀导师可适当增加,每年级学生选导师实行学生自愿报名选择老师,报名超过5人的导师选学生,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导师不能自选学生。

   工作中,本科生导师与班主任、辅导员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学生情况,配合学生教育管理者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同事,班主任、辅导员也定期将班级与年级间的相关情况、学生平时表现向导师通告。每年由辅导员牵头向学生家庭寄送学生的学习成绩单,组织对困难学生的家庭调查;学生的“奖、助、补、贷”的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入党、选调等事项均征求导师的意见。

   因材施教 个性培养

   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规定,本科生导师指导共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学业指导、就业择业指导、身心健康指导以及科研及职业训练指导。在此过程中,根据学生特长、个性和志向因材施教,指导学生合理安排选课计划和学习进程,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职业兴趣,指导制定进一步深造计划或职业规划,并提供相应的个别辅导。

   针对学生步入大学后,会产生明显的分化现象,导师会分阶段有侧重地关注学生成长,在大一、大二侧重学业指导和身心健康指导,大三、大四侧重科研职业训练指导和就业择业指导。对于思想困难、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的“四困”学生,导师会协助学生教育管理者建立困难学生关注档案,加强交流,想办法帮助学生,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方案还规定,导师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要开展定期的、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指导活动,每个月与学生个别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1次。

   科教融合 多样创新

   为了加强学生科学研究与人文精神的培养,导师除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外,加强对学生的课外辅导,帮助和促进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科研和职业训练活动,组织学生进行课题研究选题和立项研讨,课题论证,积极吸收优秀学生担任科研助手;鼓励和指导学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和国内外相关学术竞赛;鼓励和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竞赛、“模拟审判”竞赛、“辩论赛”等职业竞赛活动。

   学院规定本科生导师应定期、不定期地与学生交流,有个别约谈、小组会谈、学术沙龙、社会调查等形式。在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导师们利用互联网进行指导已蔚然成风,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的方式,在群内分享信息、推荐阅读、疑难解答、经验介绍等,指导学生的同时,增进了师生情感。

   强化督导 激励先进

   为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法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院领导、系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组成,由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每年的导师选聘、选择和监督考核工作。学生工作办公室定期向导师通告学生的课程成绩及综合表现情况。导师应认真填写《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制定指导计划。每年年终学院对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导师,学院视其当年的经费情况发放导师津贴。学院每学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对指导工作业绩突、学生评价优秀的导师进行表彰,并且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贯穿着“合作”二字:为培养优秀法治人才,导师与导师之间相互合作,共同参与指导具有联合性的职业竞赛、学术研讨、社会调查活动;导师与学生教育管理者相互合作,导师侧重对学生专业素养的塑造,学生教育管理者侧重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思想政治的塑造;导师与学生合作,学生参与导师的课题或法律职业活动,并纵贯学生四年本科生涯,进行全过程育人。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法学院是全国法学专业较早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学院之一,经过长期的坚持,这片试验田里早已结出了丰硕的果实。近年来,学院学生评教连续几年稳居全校第一、学生四六级通过率全校第一、考研过线录取率全校第一、学生初次就业率和毕业后半年就业率高于全国同类专业就业率;《兰州鼓子活态传承与立体传播计划》等大学生科创项目不断涌现,近30篇学生学术论文刊登发表,各类职业竞赛获奖比例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