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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关于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者:admin&nbsp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6-11

    专业建设是本科教育的龙头,是改善人才培养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石。加强专业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培养高水平人才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做好专业建设工作,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实施方案》,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科技和文化社会发展需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优化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巩固专业优势,强化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形成与具有鲜明特色和行业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专业体系。

二、建设目标

(一)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制定专业建设规划,经过5年建设,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专业体系。

(二)传统特色优势专业影响力进一步凸显,重点专业竞争

力增强,重点扶持和新办专业办学水平有明显提升。

(三)参照教育部、全国行业专业评估标准或国际专业认证标准,深化专业改革,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

(四)建立专业动态调整、预警和退出机制。

(五)取得一批高水平的标志性成果,力争到 “十三五”末期,建成4-6个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一流专业。

三、建设原则

(一)结构优化。围绕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服务国家和地方产业转型调整,坚持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导向,调整优化本科专业,使专业结构与布局符合学校定位、符合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二)分类建设。根据我校本科专业发展总体目标和各专业实际状况及未来发展定位,将专业分为传统特色优势专业、重点专业、重点扶持和新专业实施分类建设。

(三)评建结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建立不同类专业建设水平评估机制,促进各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目标,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强化教学过程管理。

(四)持续改进。专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长抓不懈。

各专业要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围绕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实施,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规格,优化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建设内容

(一)强化和拓展学科支撑。专业建设应以相关学科建设为基础,要加大学科对专业的支持力度。传统优势专业要充分挖掘科学研究对人才培养水平提高的促进作用,向重点专业和传统特色优势专业的方向发展;重点扶持专业和新办专业要明确学科背景,整合学科力量,建立起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同步提升的机制。

(二)制订和完善专业建设规划。各学院要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出具体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在制订专业建设规划时,要结合本学院办学定位和实际状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各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在充分调查论证及征求相关行业与产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出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周期、建设重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合理,建设思路清晰,具有提升办学层次的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和具体得力的建设措施。

(三)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各个专业紧密结合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研究,吸收产业、行业和用人单位意见和建议,坚持定期修订和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把握专业和学科未来发展方向,体现时代性和前瞻性,力求课程体系更加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将知识、能力、素质与使之得以实现的知识点、课程、实践等具体培养环

节相对应。

(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不同学科专业分类培养的原则,因材施教,创新人才个性化成长机制、科教结合协同育人机制、国内国外合作培养机制。突出工科专业以培养应用型工程人才为目标,实施应用性专业教育;部分专业以培养精英人才为目标。加强和改进“红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红柳精英基地班”、“红柳国防生”、“红柳国际班”等“红柳”拔尖人才培养工作,推动质量评价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相衔接。进一步优化信息类专业“X+1”、主辅修、双专业和第二学位等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多发展空间。

(五)加强课程与教材建设。全面改革课程大纲、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和考试考核评价办法,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重点推进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的改革。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优化课程结构,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积极探讨研究性教学和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混合式教学模式。结合我校办学特色、专业优势和人才培养模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新要求,编写一批富有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的优秀教材。

(六)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从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出发,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科学系统、目标清晰、载体明确、紧密结合工程和应用实际的实验教学体系。整合相关实验室资源和师资队伍,构建功能集约、资源优化、开放充分、运行高效的公共基础课、学科专业课、专业课实验教学平台。改革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教学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实验、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教学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和考核评价等的研究和改革。不断完善与企业、科研机构、部队等社会单位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七)促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中,理论讲授、实验实践、计算仿真模拟相结合,提倡启发、探究、参与、讨论、团队协作等形式多样的课堂教学模式。充分发挥我校科研优势和特色,实现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促进科研团队与教学团队的融合、科研基地与教学基地的融合。

(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制订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设一支学术水平高、工程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师德修养为核心,注重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学术发展,实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阶梯工程6622计划”,制定《兰州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推进青年教师入职培训计划、主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和教学名师培育计划,全面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九)强化创新创业教育。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制定和完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制度,增加创新创业教育经费投入。以大学生创新基地为支撑,学科竞赛活动为载体,引导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培育和成果转化,推动学生创业活动与企业需求形成良性互动,加快学生创业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十)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积极改造公共教学空间,加强教学楼和教室功能建设、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和环境建设。加强实验室建设规划,统筹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布局和建设。加强图书馆文献资源、育人环境和条件建设,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五、重点工作

(一)实施传统特色优势专业振兴计划

2015-2017年,学校每年遴选1-2个传统特色优势专业进行重点建设,专业建设期为四年,争取到2020年建成4-6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一流专业,成为彰显学校办学特色的代表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主要标志。相关建设专业要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精良、教学优秀”的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资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教学管理等诸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继续进行重点扶持专业分类建设

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继续遴选10个左右的专业,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资源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教学管理改革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为建设内容,开展专业分类建设。加大对生源充足、就业市场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专业的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完善专业办学条件。基本形成学科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

展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三)加强新办专业建设

适时增设若干个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支撑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支撑甘肃省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加强新专业教学基本设施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材建设、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等工作。建立和完善新专业建设评估制度,适当开展随机评估和专项检查,确保新办专业建设取得实效,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四)稳步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及专业评估工作

在所有本科专业建设和评估中,全面贯穿工程教育认证理念和专业认证标准,稳步推进相关工科专业参加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专业,尤其是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为指导,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标准与要求,完善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育,参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促进专业工程教育质量的提高。

鼓励土建类专业参加建设部组织的专业评估,鼓励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开展国际认证,法学等专业实施认证试点。探索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以专业为基本单位的综合性改革。定期开展校内专业评估,逐步建立专业评估结果与资源配置、招生计划、经费等挂钩制度。

六、组织管理与保障

(一)专业的设置

根据社会发展、国家和地方产业结构对人才的需要,准确定

位,始终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充分发挥“兰州理工大学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在学校本科专业建设中的指导作用,提高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学院在充分论证、调研的基础上可向学校申报新专业。

(二)专业建设的组织管理

各学院制定本院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专业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制度。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期间应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学校上报专业建设进展情况。在专业建设期间,学院应定期组织自评和督促检查,对专业建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进行整改。学校将进行定期考核,未达阶段建设要求且限期未予整改者,将取消专业建设项目。

(三)专业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

 1.专业状态数据上报与监测。实施专业基础状态数据上报制度,定期采集专业在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数据,建立专业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及

时发现专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改进。

 2.专业自评。建立专业教学自评制度,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自我评估,在自评基础上形成专业教学工作质量报告,作为学校开展专业评估和建设工作的重要参考。

 3.校内专业评估。定期组织校内专业评估工作,综合评估专业建设水平。依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组建校内外专家组,通过自评报告评审、教学档案查阅、专家现场评估、结论审议与公

布等步骤对专业进行考查与评价。

(四)专业动态调整、预警和退出机制

学校将对专业的建设情况适时进行监测与评估,对于评估达不到要求的专业,将视情况予以通报、限期整改、直至停止招生。形成专业布局、调整与人才培养质量、社会需求联动的动态机制。对社会需求不足、就业率较低的专业,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建设,适当压缩招生规模,减少招生计划、隔年招生、直至停办。对于人才需求量大、办学条件和就业形势好的专业,学校将在建设投入上加大支持力度并适度扩大招生规模。

(五)经费保障与管理

2015年起,学校每年投入专项专业建设经费按照传统特色优势专业、重点专业、重点扶持和新办专业分类建设全校本科专业。专业建设经费用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资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方式与方法改革、教学管理创新等方面。传统特色优势专业的实验室建设由学校列入专项进行重点建设。专业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分期拨款、定期检查、单独建账、滚动管理、专业负责人负责制。